为切实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按《湖南师范大学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》(校行发人字[2007]12号)文件执行。该文件可在附件中下载打印查阅。
二、教学人员分系统一组织考核,考核前到院党委办领取本系教学人员考核花名册,依据名册进行考核。行政教辅人员考核由行政办组织。
三、各部门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后,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表及有关材料统一交院党委办,党委办汇总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学校。
四、每位教职工须上交考核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,考核表直接从附件中下载,专任教师填写《教学人员年度考核表》,其他人员填写《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表》,考核表一律用A4纸张双面打印。纸质档由各部门集中考核完后统一交一份至党委办,电子档可发邮件至13808475124@139.com或进入学院QQ群107155032传给李江,微信传文件一律不收。
五、处级干部的考核按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通知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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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